本网讯 (冯高宽)为优化投资环境,丹凤县政府出台了《丹凤县优化投资环境暂行规定》,以此推进政府工作部门为投资者和招商企业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公正廉洁的服务,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投资环境,促进丹凤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丹凤县优化投资环境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着力从政务信息公开、诚信建设、规范管理、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规范了政府工作部门在优化投资环境中的工作职责,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标准、程序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有关减免的规定。该《规定》以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为抓手,由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公务人员信用评定工作,执行公务员信用承诺制;由县监察局牵头,县政府办、法制办、招商局、发改局、工商局、工信办等单位配合,每年年底对县政府制定的招商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各单位与外商所签合同约定给予的优惠政策的条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规范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落实了办证场所免费提供《办事指南》的责任。同时,设立招商企业服务热线,建立企业周边环境治理责任制,对滋扰、冲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要求所在镇政府、社区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一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妥善处理。对政府规范性文件,投资者和招商企业可以提出异议审查申请。每年组织开展由客商参加的政务环境评议活动,对全县经济管理部门及社会公益服务单位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为营造“亲商、安商、富商”提供优良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