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汪治 徐宏伟)8月10日,商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张某以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2月6日上午,家住商南县捉马沟的裴某带其孙女刘某(6个月婴儿)找被告人张某看病,被告人张某明知自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且未对患者刘某做病前常规性医学检查,误将患有间质性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的刘某误诊为“麻疹”,进行推拿,并用针刺胸、背部进行治疗,之后又为刘某开出两付中药“升麻葛根汤”口服,被害人刘某因过量服用中药(含杏仁),诱发自身肺、心疾病加重且未及时救治因呼吸循环功能衰竭于次日早5时死亡。案发后商南县公安局对被害人刘某的尸体进行法医学解剖检验,尸检认定,刘某系患间质性肺炎、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基础上,过量服用中药(含杏仁)诱自身肺、心疾病加重且未及时救治终因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商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给他人行医治病,由于被告人张某的误诊行为,致患有间质性肺炎、先天性心脏疾病的刘某因过量服用被告人所开中药(含杏仁),诱发原病加重,且未及时救治出现就诊人死亡的后果,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非法行医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