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刘卫锋 夏秀全)为切实加强废弃坑道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私自启封废弃坑道等违法行为,洛南县对全县范围内的废弃坑道进行全面排查、封堵,确保全县生产安全大局稳定。
洛南县由各镇政府负责辖区矿山废弃坑道的检查、排查,在2007年已普查建档、封堵的基础上对新增加废弃坑道、私自打开已封堵的废弃坑道进行补充登记,按照类别逐村组、逐山坡、逐沟道排查境内所有矿山坑道,全面建立健全矿山坑道动态管理档案,实行矿山坑道身份证式管理。对已排查出的废弃坑道夯实封堵、监管责任,限期全面封堵到位。所有民采矿山废弃坑道、灭失矿山企业废弃坑道,由辖区镇政府负责封堵,并落实管理责任;持证矿山范围内的废弃坑道由持证企业负责封堵和管理,辖区政府负责督促、检查、监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需依法关闭的坑道,由安监部门负责封堵;属无证开采、越界开采或不按采、探矿设计方案施工的坑道,由国土部门负责封堵;正常探采矿坑道由各企业负责,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排除隐患,加强管理和依法监管。同时,严厉打击私自启封废弃坑道进行偷采行为,一经发现私自启封废弃坑道进行盗采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予以制裁并严肃追究监管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