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资金管理 完善财务制度
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山阳县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学校,及时造册以饭卡或餐票形式发给学生。按照国家食谱指导手册,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营养食谱,食谱及饭菜价格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成立由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参与学校食谱的制定、价格核算、账务管理等。合理确定营养餐价格,每生每天营养餐营养价值不得低于4元。学校食堂水、电、人工费、燃料费不得进入营养餐成本核算。设立营养改善计划账务科目。实行县、镇两级营养餐账务报送内审制度,村小以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账务报送镇中心学校审计,中心学校和中学报送县审计,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国家营养餐惠民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