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刘坤)9月23日14时许,丹凤县公安局资峪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月日镇下乡途中,发现月日度假村附近河滩上停放了一辆皮卡车,车厢里放着捞鱼的工具,两名男子正在河里捞鱼。民警隧上前对两名男子进行盘查,面对民警的询问,两名男子百般狡辩,民警遂对他们驾驶的皮卡车进行检查,当场搜查出一包炸药(后经称量为0.2千克)、导火索110厘米,面对铁的证据,两男子终于承认用炸药、雷管在河里炸鱼的违法事实。
经查,这两名男子是月日镇江湾村冯某和刘某,两人用多年前私藏的炸药、雷管自制成炸药包进行炸鱼,没想到刚炸了一炮就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随后,民警又在刘某家中搜查出7枚雷管。冯某和刘某二人因涉嫌储存、使用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