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郭文智)洛南县依法不断加强河道管理,修订完善河道非法采砂治理办法,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沿河村庄、学校、公路、桥梁、堤防的安全。
该县由县政府牵头,严格落实了河道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主要河流河段防汛责任人制度,在2010年印发了《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水务部门按照河道防洪规划、整治规划和河势现状,会同沿流域面积在百平方公里以上的12个镇,划定了可采区、禁采区和可采深度、河段开采总量、采砂场数量及布局;联合公安、国土、电力、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共下发停止开采和停业整顿通知书6份,关停和取缔非法采砂场点8处,河道深坑覆平36处,有效打击了非法采砂行为,各部门初步形成齐抓共管河道工作的良好格局;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县水务局、河道管理站2部投诉电话,安排职工及时接听非法采砂行为举报,做到快速受理,将案件查处信息对外公开;水务部门还聘请了48名河道管理协管员,对洛河、东沙河、石门河、麻坪河等主要河流采砂情况进行监督;对河道采砂申请许可程序向全县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聘请了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每年召开两次座谈会,征求他们对河道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