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记者 左 京 见习记者 王 倩)5月8日,丹凤县棣花镇茶房村李虎星等多名群众向本报(商洛日报)反映:2013年10月到11月间与丹凤县玉苑兔业种兔繁育基地签订的獭兔寄养合同,20多天前该企业人去楼空,原本承诺的饲料供给、技术指导等服务也突然中断。养殖户每只150元高价买来的种兔已开始陆续生产商品兔,如今眼看高价回收的许诺已成为空头支票,养殖户面对兔子大面积死亡、损失不断扩大的情况焦急万分。
“我去年11月份签合同时一点都没有怀疑过他们。他说给指导方法,还提供饲料,就只是把兔子寄养到我们这儿,也不用操多少心,到兔子出笼时还能以高价回收。他说你就放心养,保证只赚不赔。”李虎星边说边拿出合同给记者看。合同上载明,甲乙双方签订的是獭兔寄养合同,即养殖户只负责提供劳动力,企业一方提供种兔、兔笼,以及獭兔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饲料、技术等。等商品兔养成,企业一方将高价回收。但记者发现,种兔、兔笼以及饲料均需要养殖户先向公司交付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钱款,才能获得。名为押金,实为购买。
李虎星告诉记者,他总共养了120只种兔,加上兔笼的钱数,仅这一项投资就花了他2.36万元,这还不算养兔子花费的饲料等费用。“我的钱都是从银行贷的,因为我家里条件差,在银行抵押都是找亲戚朋友给帮的忙。本来想着养个兔子挣点钱,把媳妇赶紧娶上。现在场里的人跑了,也不回收兔子了,我当初的钱收不回来不说,还得欠下一屁股账,我爸被气得都起不来床了。”李虎星说,企业刚开始一直都履行给他提供养殖技术服务的承诺,饲料也正常供应,所以他一直都没有看出其中的破绽。直到20天前他去拉饲料,才知道出事了。
记者在玉苑兔业种兔繁育基地的所在地丹凤县商镇东峰村走访时了解到,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人代表韩某,是以每年4万元的租金将养殖场租下,办起了养兔场。但4万元租金并未向原场主给付。村民巩志军告诉记者:“韩某等人不仅向东峰村村民四处举债,直接借款、欠的玉米钱等,还拖欠好多工人工资。”村民刘书本与妻子原本都在此企业打工,他说:“我从去年9月28号开始在这儿打工的,去年的工资给付了。今年我叫上我老婆一块干活,一分钱都没有领到过。大概欠我们1万多元钱的工钱哩。”
“我现在就想看谁买兔子哩,赶紧把我手头的兔子处理掉。要不然我也不懂技术,只能看着兔子一个一个地死而自己却没有办法呀。你们也给咱看看有谁要我的兔子赶紧联系我。”李虎星焦急万分地向记者求助。据了解,像李虎星这样的养殖户遍及丹凤、商州、商南等地,仅东峰村便有八九户。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本报将继续关注事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