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杨 丹)柞水县纪委监察局近日出台《办案工作“十个必须”》,完善办案要求和流程制度,有效强化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约束。
这“十个必须”分别是:必须严格执行实名信访举报受理告知制度,必须严格实行信访件研判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信访件了结集体决议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对实名举报人四个节点告知制度,必须严格执行重要案件线索处置报备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案件调查方案报批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查办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一书一卡一日记”监督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谈话室使用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日询问周汇报月督查”办案制度。
同时,出台了重点案件线索报备制度和“六个二”流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六步骤),对案件线索实行“双管理”“双督办”;对实名举报人实行关键节点告知制度,确保举报者的全程监督;执行分管案件领导每日询问案件进展;办案组每周向分管案件领导汇报;每月召开办案人员集体会议,全面督查案件办理情况,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县纪委监察局还组建了81人的办案人员库,实行案件查办轮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