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陈卫强冯旭红)为强对“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近日,丹凤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制定“一把手五不直管”方案和四项保障制度。
“一把手五不直管”,即把过去党组书记、局长主管的五项“要害权”分由副职直管,其仅行使监督权,必要时行使否决权。其主要内容:一是不直接管财务,分出“签字权”;二是不直接管人事,分出“话语权”;三是不直接管行政审批,分出“审批权”;四是不直接管机关采购和工程项目,分出“操控权”;五是不直接管行政执法,分出“裁量权”。为保障“一把手五不直管”方案的顺利实施,该局同时制定正职末位表态制、推荐干部票决制、党政正职否决制、权利运行公示制等四项支撑制度,确保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