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赵 珍)今年以来,柞水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督促粮食领域主管监管部门把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规范治理、建立机制等工作抓实抓细,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以整治成效保障粮食安全。
柞水县整合县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国资委、审计、粮食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职能部门、涉粮企业,对照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清单进行专项督查,强化依法治理和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合督导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县粮食局专项督导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对下属企业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1次。结合实际,紧密围绕“人、责、粮、库”这四个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关注落实粮食主体责任、保障粮食安全、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等方面。各职能部门将专项整治工作和行业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查找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目前,共自查自纠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涉粮项目高质量推进,杏坪5000吨标准化粮库建设主体已经完工,粮库附属设施建设正加紧筹备,储备库质检体系项目通过省级验收,为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
同时,柞水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一案一整治”工作机制,向各职能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监察建议书20多份,全面修订、调整、更新、完善涉粮规章制度8项,织密制度“笼子”,扎紧监管“篱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粮,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作用,推动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治理效能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