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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文旅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公告

2026-09-08 15:41:05

来源:商洛文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推进文旅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细查文旅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惩处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行为,持续净化全市文旅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经营者及从业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文旅市场秩序,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旅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面向社会征集的文旅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主要包括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物单位、旅游行业及其他违法犯罪六大类。

  (一)娱乐场所主要征集线索为:侵害消费者人身权益、扰乱娱乐经营秩序、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藏匿黄赌毒、组织低俗色情演出的;无证经营,以及超时经营、闭门规避检查等严重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行为。

  (二)营业性演出市场主要征集线索为:垄断演艺资源、操控演出市场、欺行霸市、扰乱演出经营秩序的;借演出活动散布不实谣言、煽动舆情、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破坏正常演出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要征集线索为:无证擅自经营、接纳、引诱、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上网场所传播淫秽、赌博、暴力信息、教唆诱导违法犯罪的;其他严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文物单位主要征集线索为:组织、出资、参与盗掘文物,以及从事文物倒卖、运输、收赃、销赃等文物犯罪的行为。

  (五)旅游行业主要征集线索为:无证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非法招徕组织游客的;未经同意擅自转拼团、变更行程、超范围经营、私自增设收费项目、胁迫游客消费的;存在“黑社、黑导、黑车、黑店”垄断经营、欺客宰客、无序经营的;发布虚假旅游广告、虚假合同、开展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辱骂威胁游客的;旅游经营主体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报复执法人员的各类涉黑涉恶及违法违规线索。

  (六)其他违法犯罪:在文化市场、旅游行业中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揽工程、阻工闹事、暴力抗法等有组织违法犯罪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失职失责的:违规参股经营、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的;以罚代刑,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7月底。

  三、举报方式

  (一)受理举报电话:0914-2383133。

  (二)受理举报邮箱:2585788174@qq.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名人街文旅大楼405室(市文旅局扫黑办),邮编:726000。

  四、线索举报要求

  (一)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准确详细,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照片资料、合同票据、音视频记录等主要事实依据及涉黑涉恶人员的基本情况等,以便进一步调查取证。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举报人安全,举报内容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四)本公告长期有效。对收到的每一条线索,均将依法依规登记核查;对重大案件线索,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处理结果。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相关涉黑涉恶涉乱违法行为,共建规范有序的商洛文旅环境。

  特此公告

  商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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