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费改税后,税收作为财政资金在资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会更加严格,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由税务机关统一征管,能提高征收的效率。此外,税收本身刚性更强,征管力度更强。
新京报:那么作为征缴方式的改变,“费改税”目前有哪些基础,可行性有多大?
张斌:仅仅从操作层面来看,“费改税”后资金征缴和管理方式的改变并不太难。问题是在现行的社会保障统筹层次较低的情况下,“费改税”后各地征缴标准是否要统一,如果不统一,各地是否有权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不同的征缴标准,或者由中央规定一个税率(缴费率)的浮动标准。如果可以按不同的缴费标准缴费,人员流动的社会保障接续如何进行?这些可能是“费改税”遇到的主要问题。
新京报:自1996年提出社会保障税之后,近年学界对“费改税”征收有哪些不同意见?
张斌:原来我们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只是针对城镇职工的,大家所讲的社会保险缴费更多的是指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五大社会保险,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完善,城镇除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外,还出台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农村地区则出台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一系列新的社会保障制度。
如医疗保险原来主要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并不包括城镇和农村居民,因此我们出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是,这也存在着城乡如何统筹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城乡界限模糊,比如我在城市打工,在城市缴了很多职工的养老保险,我本身是个农民,在家乡也有养老保险,就涉及如何统筹的问题。
因此,社会保障“费改税“的问题实际上还是要与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费改税只是社会保障制度整体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
费改税关键是提高统筹级次
新京报:社会保障税讨论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实施,是因为存在哪些难点?
张斌:我个人认为主要还是社会保障统筹级次要提高。谢旭人部长在谈到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之前明确指出,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这句话应该完整理解。
在提高统筹级次方面,现在5大保险是独立封闭运行,比如养老金的统筹级次,现在是省里统筹还是地方统筹,现在各地有各地的做法,但是普遍比较低,许多地方还做不到省级规定的统筹级次,这就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养老保险,在东北老工业基地,下岗工人及老职工比较多,当地养老负担比较重,每年正常在职职工的缴费和企业缴费,不足以抵偿现在退休工人的退休金发放,那么当地就要拿很大一笔财政资金进行补贴。但是在深圳,由于人口结构中老年人比重较低,目前缴养老金的人多,用的人少,所以有大量的结余。
如果未来社会保障做到全国统筹,广东的钱就可以给辽宁来用。那么社会保障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率就会提高。
因此,如果社会保障统筹级次不提高,在缴费时存在的问题,改成“税”后还是没有解决。相对于“费改税”,我个人认为提高统筹级次的改革也非常重要。
新京报:也就是说费改税,还不能解决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问题?
张斌:我认为解决当前社会保障的问题,提高统筹级次非常重要,比如跨省跨地区养老关系的接续。中国实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如我在深圳打工,但是我老了之后回湖南老家,但养老保险主要在深圳缴纳,那么湖南和广东之间,一个负责发养老金、一个收养老金,怎么解决资金跨省转移接续的问题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