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称推迟退休年龄是必然;专家称不宜一刀切,可建立弹性退休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在答复网友提问时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均寿命的不断延长,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应该说是一种必然趋势”,这一表态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退休年龄政策有哪些问题,是否需要调整,应该怎样调整?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社会保障领域的专家。
争议:退休年龄多少为宜?
“从学术界的主流观点看,退休年龄逐渐延长,是适应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受教育年限延长,以及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必然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说,“但绝不可急于求成,也不能简单的一刀切。”
也有观点认为,延长退休年龄有利于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特别是充分发挥高级专业人员等“短缺”群体的作用,拓展个人的职业发展空间。特别是对于女性,55岁正是一生事业的黄金期。这时强行让她们退休,不仅是对女性的歧视,也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然而,希望尽早退休的也大有人在。曾经在北京一家毛纺厂工作的女工张桂双今年48岁,下岗多年的她恨不得早点拿到退休金,尽早有稳定的收入。显然,如果延长退休年龄,她肯定不是受益者。
此外,也有人担心,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总体仍是供大于求,延长退休年龄,可能会挤压岗位供给,进一步加剧就业紧张形势。
担忧:不调整或有制度风险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制度与理论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提出:“退休年龄不提高,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肯定不可持续。”
根据人社部的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已增至2839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68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了521万人。
郑秉文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0岁,之前缴养老保险费15年,退休后的生活还有至少二十四五年。个人和雇主一年缴费是其工资的28%,在基金投资收益率为5%的情况下,仅能勉强维持15年的40%工资。
“除了改革投资体制和提高收益率之外,长期看,要想维持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就必须提高最低缴费年限和提高退休年龄。”郑秉文坦言,但这个事情牵涉的群体大、利益复杂,需要循序渐进地推进。
郑秉文说:“把矛盾推向未来终究不是办法,但这些风险隐患不出20年就都会显现。”
郑功成也指出,现行退休年龄的规定导致个人工作时间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比重大幅度下降,也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构成挑战。
建议:可建立弹性退休制度
郑功成认为,小步渐进地延长退休年龄再加上弹性退休制恐怕是比较理性的解决方案。
“一定要兼顾好就业与退休的关系、不同群体的利益。”郑功成说,“这样不仅跟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保持适应,而且也对未来解决劳动需求、延长个人工作周期是适宜的。”
他同时强调,立足于这样的公共政策,绝不可以大起大伏。绝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方案可能是每年延长一定的时间,到时再实现这样的目标。渐进改革体现的是一种公平。
“我国还需要建立弹性退休制,就是能使有劳动能力又有就业意愿的人能够多工作,能使缺乏劳动能力非常愿意按时退休的人及时退休。”郑功成说。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对弹性退休制进行探索。从去年10月1日起,上海实施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并发布有关试行意见,规定延迟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