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建筑安装行业,涉及的产业链很长。谢学焘透露,相关部门早在今年三四月份就已就此在浙江省进行了调研。
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微博)曾提出,选择谁做行业试点应该是综合考量,生产性服务业比较容易操作,例如建筑安装业,但要涉及综合改革,例如目前不动产在生产环节不能抵扣,要不要把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等问题,需要考量。
对于外界呼声很高的金融保险行业,谢学焘认为,目前可能还无法纳入试点行业,估计会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现状,“主要是这个行业过于复杂,且延伸服务行业多,即便是在西方国家操作起来也很困难。”
据张斌此前介绍,各国对金融业征税不尽相同,比如欧洲一些国家对银行分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有些征税有些免税,而像卢森堡为了提高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就不征税;像美国没有增值税,对银行征企业所得税。
目前,中国银行业征收营业税,名义税率为5%。一方面,若按简易方式计征增值税,即销售额乘以3%,金融业的税负将大幅下降;但另一方面,金融业不像实体企业的进项税可以那么明确地计算出来进行抵扣。
“期待推进分税制改革”
“营改增”,被外界视为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流转税制度最重要的一次变革,直指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平衡。
李克强18日提到,“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研究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确保企业受惠、地方得益、国家税制得到完善,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中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主要的两种流转税,几乎涉及国内所有的企业和行业。营业税是地税,增值税是国税,如何协调各方利益是改革的关键问题之一。
根据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布的2011年数据,国内增值税(不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约占2011年税收收入总额的27%和15%,总和超过了所得税,是税收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8月17日,财政部、央行、国税总局等三部门曾发出通知明确,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试点地区,“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生的财政收入变化,由中央和试点地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相关规定分享或分担。”
汪蔚青认为,目前的“营改增”试点中,改征增值税部分留归地方财政,已经打乱了中央和地方此前的分税制,接下来需要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
“像‘营改增’这类具体税种改革以后,接下来就要进行分税制改革,否则地方财政的缺口会越来越大。期待这个问题能在‘十二五’期间提上议程。” 汪蔚青说。
汪蔚青还认为,中国财税改革未来的趋势是,逐步减少地域性的税收优惠,未来的税收优惠将以行业性的优惠政策为主。因为地域性税收优惠是为救穷,而后者则是为发展,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
改革开放“强音”
“改革是我国发展的强劲动力。目前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和深水区,涉及更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实施难度也更大。”李克强18日说,“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深化财税、企业、金融、价格、收入分配等项改革,以制度创新焕发发展动力。”
此前的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四季度要展开的一系列改革举措。
除了“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举措还包括: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国情、系统配套、科学有效、稳定可预期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系;继续深入推进财税、投融资、电价、行政审批等领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