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创业板退市制度建立后,昨天,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尽管方案新增了净资产、营业收入等多项退市指标,但业界普遍认为,新指标从2012年度才开始计算,使得垃圾股保壳难度降低,退市过程变得更加漫长,“这一刀砍得太温柔”;此外,缺少对中小股民利益的补偿条款。不过,新方案出来后,主板市场的垃圾股必然受到冲击,A股市场在昨天失守2200点后还要承受短暂阵痛。 扬子晚报记者 徐建华
1000万元将难倒英雄好汉 连续3年营收低于千万将退市
针对市场上长期存在“空壳”公司等突出问题,上交所退市方案新增了净资产、营业收入、非标审计意见等相关退市标准,同时新增了股票成交量、股票收盘价两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标准。如将营业收入指标的退市期间由原定4年改为3年,考虑到营业收入指标反映了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原规定的要求偏低,改为对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上市公司予以退市风险警示,相应地其退市期间由原定的4年改为3年。此外,还增加了净资产指标暂停上市的环节,规定净资产连续3年为负者应终止上市。
深交所新增及变更的退市标准为:一是净资产为负值;二是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三是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四是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五是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六是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七是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值得注意的是,沪、深两交易所的退市方案在风险警示和退市后续安排方面有一定的差异。上交所还通过设立风险警示板,对现行特别处理风险警示制度进行了完善。上交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给予其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次日终止上市。深市主板、中小企业板通过设置退市风险警示的*ST标识进行相关公司的风险警示。在退市后续安排方面,沪市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并申请将其股票转入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也可以申请将其股票转入上交所设立的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而深市规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可以选择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
既往不咎,新政被指太“温柔” 缺少对股民利益的补偿条款
昨天,交易所公布的新规成为了股民、业界专家讨论的焦点。有股民在微博上称“新退市方案比原来的征求意见稿还要宽松,想必最高兴的是ST们。像扣除非经常损益这些都删除了,还有新老划断,负资产低营收都从今年开始算第一年,也就是说,保壳的难度降低了,继续保壳吧ST们!”
据了解,考虑到市场的承受能力,本次退市方案采取了新老划断的稳妥做法,新指标从2012年度才开始计算。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方案对已满足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既往不咎,太宽松了!上市公司以往的亏损等将不计入新的考核,新的考核是从2012财年开始,也就是意味着,其2012、2013、2014连续三个财年满足亏损条件才会退市。这让一些垃圾股又有了容身之处”。此外,董登新还认为,新方案上市公司退市需净资产连续三年为负的标准过于宽松。当上市公司在超募情况下上市,本身要把净资产“败”成负已经很困难,还要连续三年都是负才行,腾挪空间太大,这条制度本身已失去了对上市公司的威慑力。该标准使得退市过程变得更加艰难、更加漫长。
“净资产连续三年为负,将终止上市,是上市公司最容易碰触的红线”,华安财富管理中心(上海)副总经理石天方认为,而营业收入连续低于1000万,对大盘股不是什么问题,但对一些低营收的小公司具有很大的杀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