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和以往相比,此次整治“四风”问题行动的最大特点就是手段比较严厉、效果比较明显。也正因此,在整治行动进行了近5个月之后,下一步的工作应该怎样推进,就显得非常关键。“在这个承上启下的节点,中央出台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显得非常重要,这既是对以前工作的梳理总结,也是对下一步工作方向的思考与探索。”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前期在“四风”问题整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遇到了一些阻碍。一方面,个别地方在整治“四风”问题时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公众对于整治“四风”问题的可持续性也存在怀疑。“这时出台关于整治‘四风’问题的《通知》,就明确给社会发出了一个信号,表明对四风问题的查找不是一时一地的,而是要持续地把这个事情做下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91.5%受访者认为整治“四风”须与法律对接
整治“四风”行动如何才能持续?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表示,一方面,要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对党政干部队伍的道德约束;另一方面,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媒体等监督手段,使监督力量空前提高,以此保证整治行动的效果。
“整治‘四风’行动,不在于文件发了多少,而在于所发的文件有没有实际效果。”杨小军建议,要保证整治“四风”效果的长久性,就要做到让每一个下发的文件都能产生实际作用。这一方面要靠落实责任机制,整治“四风”行动中一定要责任到人,避免责任模糊化;另一方面要靠确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将“四风”问题与官员的乌纱帽相连,让整治“四风”行动能给个别问题官员带来切肤之痛。
“现在如果不将整治‘四风’的前期成果固定下来非常可惜。所以下一步,要大力推进整治‘四风’的制度化与法制化程度,比如通过完善预决算与审计制度,来解决奢靡之风问题,实现用制度的手段来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形成对‘四风’问题的长期制约与威慑。”杨小军说。
庄德水指出,不是所有的“四风”问题在现实中都可以用法律来衡量,想要让整治“四风”问题法制化,就必须找到突破口。而现在,这个突破口就是公众财政与预算的角度。具体而言,下一步应该将政府的日常公务开支比如“三公”消费、楼堂馆所建设等,系统纳入到公共预算中,由人大来进行百分之百的监督,同时也要让老百姓能看得懂预算,保证公众的监督。
调查中,91.5%的受访者认为,想要使整治“四风”问题效果长久,就必须要与法律实现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