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朱 波)近年来,我市县域工业集中区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松散发展到聚集发展的转变。目前,全市有10个县域工业集中区纳入省级重点发展园区范围,总规划面积88平方公里,建成面积20.3平方公里,在建面积10.3平方公里;近三年累计完成基础配套设施投资25.66亿元,完成产业项目投资168.5亿元;累计入园企业246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3户。集中区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但我市的集中区在建设发展上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尤其是许多与企业关系密切的生产性、生活性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比较滞后,尚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二是整体规模还比较小,尤其是带动产业发展的大企业、大项目更少;三是产业特色不够鲜明,有些县域工业集中区对产业发展方向比较模糊,主导产业定位过于宽泛,入园企业行业关联度较低,集中区的集聚效应未能得到充分显现,尚未形成与当地优势特色资源相适应的产业格局;四是支撑作用不够突出,全市10个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平均28户,比全省平均数少19户,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7.8%,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30%,上缴税金仅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3.9%,对县域经济的带动支撑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集中区在建设资金来源、用地保障、职能发挥等方面存在较多困难。
工业集中区是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和载体,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城镇化、促进“两化”融合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市各县域工业集中区在实现初始发展、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后,该如何实现提升发展、可持续发展?
创新思维,着力构建集中区建设发展宏观架构体系。随着集中区的发展壮大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集中区建设发展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推动有形的园区建设发展。应舍得放权,将可以由市场来办的事,放手让市场主体——企业来做,乃至将部分政府职能授权于企业,依托骨干企业和市场机制,壮大原有集中区,开发建设新的集中区,推动园区持续发展。
创新方式,着力构建集中区建设发展多元投资体系。以有效配置资源为目标,积极探索园区发展新路子。园区建设可以企业为主体、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园区开发建设,形成政府聚合要素支持发展,企业主导加快发展的格局。发展模式可借鉴成都“一区多园、一园一产业”,支持鼓励骨干企业单独建园,或者与关联企业合作建园,推动综合产业园区向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产业园区转变。依托园区发展产业,聚合产业壮大园区,大力引进关联产业进入园区,努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主导产业由松散发展加快向聚合发展转变。更加重视小微企业发展,依托集中区建设小微企业孵化基地,积极发展专、精、新、特小微企业,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推动园区由突出培育重点骨干企业向兼顾小微企业发展转变,逐步形成大、中、小、微型企业全面互动发展局面。应坚持打特色牌、绿色牌,把集中区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技术创新、打造地方工业品牌、区内产业配套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园区经济优化升级。特别要注重引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高附加值企业和节能环保企业,严禁工艺淘汰项目、产业雷同项目入园,严禁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入园,努力提升园区产业层次。
创新政策,着力构建集中区建设发展政策支撑体系。围绕制约集中区发展的资金、土地两大突出问题,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努力构建政府投资、银行贷款、社会融资、招商引资“四位一体”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竭力拓展融资渠道。结合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以园区为载体,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园区创投公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中小企业互助资金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五大融资服务平台,既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又为集中区建设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着力处理好土地收储与申报的关系、盘活存量与扩大增量的关系、审批指标与投资强度的关系,想方设法破解用地难题。国土部门对集中区用地要超前谋划、跟踪服务,优先保障集中区建设用地需求;加大集中区土地收储力度,确保企业用地;积极盘活城区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工矿企业用地,采取收购、土地置换等形式在集中区扩大再生产;用足用活政策,加强沟通协调,尽可能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同时,坚决防止占有土地资源、弱化投资的问题,着力提高土地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