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唐小林先生这种现象,我把正在写作中的这部书稿中的《换老婆的故事》一章,结合其他章节内容缩写成一篇文章,从网上发给了《文学报·新批评》。在稿子发出后不到4小时,就接到一位姓郑的编辑的电子邮件,认为这是一篇类似于文学史上“辩诬”的好文章,告知准备刊发。后来于该报2013年5月16日第47期,以《如此“不实”的贾平凹“纪实”文学》为题,用了一个整版还要多的版面刊登了出来。
这篇文章同时向读者传递了其他一些信息,写到“早在20多年前贾平凹前妻韩俊芳就对我讲过,见喜一进门她就赶紧把平凹书房门锁上,得像防‘贼’一样防着他,不然他进去了看见啥都往本本上记”。这一句在贾平凹看过书稿后,尊重他的意见在本书中删掉了。文章毫不客气地批评孙见喜和何丹萌关于贾平凹的纪实文学,“文字叙述的形式与格调”,“显露出他们是在用写小说的手法写纪实的东西,虚构和想象超出了必要的底线”;批评何丹萌在记述贾平凹去镇安县结子公社农科站采风的过程中,“是亲身经历者,却也照着孙见喜的路子胡编乱造,这大概就涉及文人操守问题了”。文章结尾处写到:“希望所有关注着贾平凹的人,千万不要把他们写出来的关于贾平凹的纪实文学太当真,更不要以此作为评价贾平凹的依据,他们的虚构和编造实在是太离谱了!”这些词语似乎过于激愤和尖刻,在修改本书书稿时都予以删除了。
2013年5月16日上海《文学报·新批评》刊登《如此“不实”的贾平凹“纪实文学”》
我在《文学报·新批评》的文章发表后,听到不少看到这篇文章的文学界人士的议论,其中赞扬者居多。认为作为纪实文学就应该首先尊重事实,哪能随意胡编乱造。尤其是对于贾平凹这样的名作家,更要反映其真实的生活,不能误导读者,应当大力提倡这种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态度。但也有人不以为然,说那种东西本身就是“戏说”,大家也就是看个热闹,搞研究的人只是作为参考,不会以那种东西为据,大可不必太认真。
2013年11月28日,我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参加一个有关《废都》的专题片审片会上,遇见了迟到的孙见喜和何丹萌。片子就要放映,前后左右座位上都是人。我们握过手后,何丹萌开口就说:“你在上海《文学报》上发表的文章,把我和见喜骂美了!”这个“美”不是好,在陕西方言中此时是“狠”的意思。我说:“你没看在你们的书中把别人伤害成啥了?”何丹萌说:“我们没有伤害别人。”我说:“不说别人,你们说我跟人家那个女人打情骂俏,孙见喜还说我在人家腋下捣了一下,问人家想我了吗?那个女人比我大十多岁,这不纯粹是流氓吗?上回我到山里去了,见了人家俩口子都不知道该咋说。”何丹萌说:“我在场,证明没有这事,再一回出版时修改过来。”孙见喜说:“对,再版时一定修改,健涛是受报社煽哄的。”我说:“稿子是我发给人家的,不是报社叫我写的。你们糟塌我都几十年了,这时候修改,全世界早都知道了。”何丹萌只好说:“不说了,你写你的,我们写我们的。我们也不想跟你说,这是见了顺便提起。”丹萌就是这种马大哈,什么问题都不当一回事。我们之间的辩论就此戛然而止,直到审片会结束再没有搭过话。散会时,孙见喜友好地邀我什么时候去他家,给我擀粘面吃,我亦友好地答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