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初步测算,2011年青岛市计划开工的2246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约需资金31.5亿元,除政府财政和土地出让收益12.1亿元外,还有近20亿元的资金缺口需通过银行等多种渠道解决。为保证对不同类型保障房建设项目的有效介入,人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创新,探讨出三条可行之路:一是对于纯商业开发销售模式,如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和普通商品房小区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按照普通房地产开发贷款模式介入,适当给予优惠,销售过程通过住房按揭贷款给予支持。二是对于目前在保障房建设领域应用较多的商业开发、政府回购的租赁住房项目,在开发阶段以普通商品房开发贷款介入,可适当放宽信贷准入标准;而在项目回购阶段,则需要从突破回购主体的担保和还款瓶颈入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金融的有效跟进。三是对于重点保障性项目,一般由财政主导开发建设,项目竣工或基本完工后,由平台公司以回购方式置换出前期投入的财政资金。该类项目建设之初贷款需求不高,而在回购置换阶段资金需求量较大,在这个环节上能否解决好回购主体的担保和还款来源问题也是制约金融有效介入的关键所在。
确定了支点的位置,接下来就是杠杆的选择了。在通过传统的信贷方式给予支持的同时,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还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引入社会闲散资金,进一步拓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如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设计推出的“干元·安居保障房”委托贷款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以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作为代理人,委托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青岛市市北区徐家村改造安置项目建设,目前该产品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拟于近期在青岛地区发售。
有力的政策引导和高效的介入渠道带动了信贷资金的有效投入。6月末,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达到73.8亿元,比年初增加17.8亿元,11家银行共支持建设了45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24个,限价商品房项目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10个,公租和廉租住房项目3个。同时,银行在贷款利率和期限上给予了区别于普通商品房开发贷款的差别化信贷优惠,对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和廉租房项目基本执行了基准利率或下浮,下浮幅度从5%-10%不等;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及以上,最长的期限达到10年,有力支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目前,青岛市已提供各类保障性住房15万套,住房保障覆盖面达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