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又是一年维权路。买房成为消费者生活支出中比例最大的一项,房地产也在国民经济中占到相当权重,但这个行业在璀璨的发展过程中也伴随着数十年如一日的民间质疑。河北楼市在一片欣欣向荣的背后,因房产问题维权的事件亦是接连不断。记者从河北省消协获悉,去年共受理房地产行业消费者投诉101件,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66家,定金不退、产权证办理难、延期交工等问题成为投诉焦点。本报记者搜罗出2011年楼市消费者遭遇的典型案例,曝光行业里最严重的问题,为购房者置业提供参考。
1 产权证多年“难产”
典型案例:2011年底,石家庄市学府路某小区一期业主反映,该小区交房时间是2008年11月,可三年多了业主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小区居民焦急万分,开发商却总是平静的拖延时间。一期业主李先生表示,由于没有房产证,他们的户口转移、子女上学、结婚、生育等问题都存在不便。
购房提醒:目前房地产市场鱼龙混杂,各路开发商蜂拥而上,纷纷想在起步不久潜力巨大的河北房地产市场上分得一杯羹,“赌徒式开发”加上预售监管制度的不成熟,风险问题常常会在开发后期显露出来。根据法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业主应尽快找开发商协商,如开发商不能办理产权证,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进行赔付。
2 退房后遭遇定金不退
典型案例:2011年12月,石家庄市的购房者李先生反映,2010年他预付十二万元购买某楼盘的一套房屋,因得知该盘公摊面积高达34%,没能按期签商品房合同,只能退了房,然而开发商原本承诺两天后就给退还定金,过了一个月仍没能退还。
购房提醒:石家庄市房地产业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退房协议中应规定退款时间。业主必须持有规定了开发商退款时间的退房协议,协会才能出面协商。而对此该楼盘购房者均反映,退房时只签了一份退房申请,申请里并未规定开发商退款时间,“开发商是钻了空子。”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慎预交定金,并提前做好万全准备,避免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无法提供有力证据。
3 延期交房违约金难兑现
典型案例:花费40万元,2009年便满心欢喜准备入住新房的邢台某小区的业主们遭遇了开发商延期交房,过了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半年后,房子依旧无法正常交付入住。而且业主们也并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及时领到违约金。类似的案例还有石家庄的购房者于先生,他花了100多万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签了认购协议,协议书上写的是2011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到了2012年仍然交不了房。
购房提醒:如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但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如宽限期满,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所有利息,并支付违约金。本报记者刘江平
4 产权突然缩水30年
典型案例:2008年2月,石家庄消费者何女士从河北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售楼部明确告知且合同约定该房为70年产权住宅用房。但2010年10月该公司告知需要更改房屋使用年限,理由是房管局备案年限为40年,必须由先前的70年变更为40年,否则无法办理房产证。
购房提醒:一位有多年房产诉讼经验的律师介绍,产权“缩水30年”的楼盘,未来不仅不会减少,反而很有可能增加,最根本的问题是在其土地性质这一项上。如果土地一开始就确定为商用,那建筑在这块土地之上的楼盘就是商用的,其年限肯定就仅有40年。“所以市民购房前,可以到楼盘所在区的国土管理部门咨询。”此外一项土地规划建立后,经过招拍挂、建设等流程,往往已经过5年左右的时间,实际在购房业主拿到时,这大约5年的产权时间也要刨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