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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限利新政被指成本游戏难触高房价实质

2012-10-29 10:12:52 来源:

  继“限购”之后,地方版的楼市调控进一步加码。

  日前,陕西省住建厅、物价局联合发文,要求该省各城市要划定区域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将商品房的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也无法取得预售证。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尽管这一被称为陕西版楼市限利的调控新政初衷被当地政府描述为“防止房价反弹,让老百姓对商品房成本心中有数”,但是以行政方式干预商业活动的强硬调控引来各方质疑。业内人士担心,相对于西部土地成本节节攀升的客观现实,限利新政调控房价的初衷将成一纸空文。

  加码调控

  新政明确要求,开发商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实行“一房一价 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记者从陕西省住建厅获悉,上述楼市限利新政标明的下发日期为10月16日。新政要求,各城市要划定区域并在媒体上公布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按照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等项目,根据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当年涉及建筑的各项价格指数测算出较为准确的开发成本,确定合理利润率并控制在10%左右,同时在广泛征求开发建设单位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引导商品住房价格满足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同时,新政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10日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实行“一房一价 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事实上,在持续了近两年的房地产调控大背景下,陕西省推出该新政,意味着地方版楼市调控加码之意。而这样的加码政策,亦是在当地房地产价格“明降暗升”的实际状况下应声而出的。陕西省住建厅房产处处长张继刚表示,该省此次推出的调控新政,是响应中央地产调控要求,是对房地产价格备案制的进一步落实和细化。

  一个客观的背景是,从房地产调控近两年来,国内一线城市楼市销量低迷,部分城市楼市价格出现下跌,从而令曾经持续高烧的房地产开发亦开始降温。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仅2012年前9个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同比下降16.6%,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603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6.5%。

  西安交大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杨东朗指出,此时地方政府加码楼市新政,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心理影响肯定较大。陕西地方版的加码调控政策,也或许将引来其他省市效仿。

  限利落实之难

  新政要求房企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首先可能因难以核算利润而只能停留在纸面意义上。

  但当地业内人士则认为,限利政策操作难度较大,最终或流于一种博人眼球的形式性政策。一方面开发商认为,政府干涉市场房产定价,而不干预土地出让定价的行为,未来将让房企的日子更不好过;另一方面,张继刚也解释说,此政策不会全面铺开,并不是专门干涉地产商商品房定价权的政策。事实上,限利的地方版楼市调控政策并非是第一次出现。早在2007年的时候,南京市就曾推出商品房销售利润上限8%的政策,并实行了房产“政府指导价”。但是该政策当年在南京市实施效果不佳。陕西房产评论业内人士苗雨指出,南京当年的政策,导致了开发商捂盘、新房转二手房销售等怪现象。此后,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爆发而不了了之,其实施效果显示该政策并没能有效调控房价。

  西安市一位不愿具名的开发商负责人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陕西楼市新政中要求房企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首先可能因难以核算利润而只能停留在纸面意义上。由于每个项目在核算成本方面,并非只包括陕西省住建厅公布的那些成本。开发商的一些隐性成本,比如融资成本、公关成本等实际上是很大的,但是政府部门核算的成本并不包括这些成本。而如果成本难以核算,利润测算就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