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佐称,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有下调的空间。“我们现在的基本税率是17%,虽然比西欧、北欧等发达国家20%的税率不能相比,但是比发展中国家税率明显偏高,下一步可以考虑适当降低。”他同时指出:“在基本税率下降的同时,征收率也应该降低。粮食、基本药品下一步是不是可以考虑免税或者是减税?”
“营改增”之外,在刘佐看来,个人所得税改革也是当务之急。他建议,最重要的是尽快转换征税模式,即把分项征收改为综合征收为主、分项征收为辅的模式。“个税改革提了18年了,可这项工作一点进展都没有。不要再讲征管力量不足、信息不对称、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十几年前这么说,十几年后还这么说,合适么?”刘佐说:“印度、埃及、墨西哥甚至越南都实现了。”
刘佐指出,如果我们实行综合征收为主,关于扣除的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可以单身扣除,可以按照夫妇联合申报,可以按照家庭申报,按照赡养人口、生活必须的费用等等,对保障民生有非常大的作用。在我们现在按人头征收、按次数征收的情况下,这些扣除很难,只能靠一步一步提高扣除额实现。
此外,他还建议个税税率适当降低。“我们国家工薪所得最高税率45%,劳务报酬最高税率40%,都有些高,”刘佐指出,“世界上80%的国家最高税率不会超过40%,我们在周边国家中税率是最高的,有下调的空间。”
积极稳妥推行房地产税改革在刘佐看来是税制改革的第三大问题。他认为房地产税这几年吵的很热,有点小题大做,事实上很多人没搞清房地产税的概念“房地产税是地方小税种,收入也很少,基本是市、县级的收入。”刘佐介绍道“房产税在其他国家也只是小税种。有一种说法,说美国房地产税占地方收入的70%以上,这绝对是误传。美国房地产税占地方税收的70%,但是地方税收入只占财政收入30%左右。”
谈到房地产税的改革,刘佐称,兼并和规范是改革的两个方向。之所以要兼并,因为房地产方面的税太多,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买卖房屋的营业税等。(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