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经济适用房,简称经适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产品。这类房子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以低价向新就业职工、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出租。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后,住建部相关司室已开始汇总“试点”公租房并轨运行的城市有关情况,并拟提出相关鼓励推广要求。与之相关,经济适用房供应将逐步减少直至在全国全部取消,公租房将成为住房保障的主体。
公租房“并轨”有望成突破口
在10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谈及住房保障相关问题时强调,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
10月31日,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表示,住建部已开始寻求落实的“突破口”,“提速”公共租赁房“并轨”有望成为这个“突破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合肥、石家庄等城市已经开始进行“公租房并轨”试点工作。住建部已经着手汇总这些试点城市的有关情况,并考虑在年底提出提速并轨的要求。
所谓“公租房并轨”是指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然后通过财政发放房租补贴的方式,区别“城市低保人群”、“城市中低收入人群”,根据住户不同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租金补贴,对于“低保”人群提供大比例租金补贴。
郑州、烟台试点“三房合一”
在加大公租房、并轨廉租房供应的同时,住建部计划逐步削减销售型经济适用房供应量,并最终停止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有关调整的政策。
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大并轨”的思路,也已经在住建部相关职能部门的考虑之中。
据记者了解,与公租房廉租房并轨的情况相同,已有地方政府开始试点调整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并轨试点过程中,取消了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比如已开始“三房合一”试点的郑州和烟台,都明确表示不再销售经济适用房。
对于上述两地的试点思路,包括现任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内的住建部高级领导均表示认可。姜伟新还曾表示,地方的试点符合中央的政策。对于经济适用房是否取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保留。
住房保障覆盖将扩大
“在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任务指标分配中,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应会进一步降低,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会成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主体。”某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员向记者分析。
据了解,在考虑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量的同时,住房保障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也已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住建部正在考虑通过“地方政府降低住房保障收入门槛”“调整住房保障户籍制约政策”等手段,逐步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
>>本地动态
我省试点廉租房公租房并轨
10月3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季度点评电视电话会,会上传出了第四季度我省保障性住房将试点运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管理的消息,届时将对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及新就业人员统一保障、统一管理。其原则是“统筹房源、梯度保障、租补分离、市场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