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出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办法(试行)》,推进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将定期通报各地各校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受理范围包括,网民通过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咨询、投诉和反映的问题;网民通过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的问题;网民通过陕西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反映的问题;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反映的其他问题。
网民留言办理由省教育厅办公室统一受理。咨询类留言由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负责解答。反映需要解决问题类留言,凡事实表述清楚、属于省教育厅职能范围的,由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制发《网民留言办理单》,转相关市(区)教育局等单位办理,相关单位要将办理情况上报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整理网上答复稿,回复网民。(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