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世纪初,西班牙殖民者发现了美洲大陆,并把我当成“奇珍异草”带回欧洲,我那些“美味、高产、耐寒、耐旱、超好养活”以及“再怎么粗糙、贫瘠的土地也能任我生长”的优点并未引起人们注意,我反而被优雅而浪漫的欧洲人当做“时尚单品”来追捧。
1785年,在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寿宴上,法国军队的药剂师巴孟泰尔向玛丽皇后献上了一束“土豆花”。我一度被视为观赏植物,在宫廷贵族的花园里虚度时光。再后来,玛丽皇后经常用土豆花装饰自己的衣服和帽檐。她酷爱土豆花的举动,成为欧洲贵妇们竞相效仿的时尚风向标,我的文化价值迅速飙升。
然而,与文化价值背道而驰的却是我的食用价值。当时欧洲一些神职人员认为,《圣经》里并没有关于“小土豆”的任何记载,加之我最初是美洲人的食物,致使欧洲人对食用我“敬而远之”。
是土豆总会有“香味”,伯乐很快出现了。法国一位学者帕蒙帝埃,率先发现了我的诸多优点,便致力于推广土豆种植产业。直到今天,人们如果看到某一道法国大餐的菜名中有“帕蒙帝埃”,就说明这道菜是以“我”为主料烹饪而成的。
十八世纪末,法国农业歉收,粮食供给严重不足,我终于大显身手,解决了法国北部的一场饥荒。当时,整个欧洲处于剧烈社会动荡期,欧洲国家的两大交战集团为争夺殖民地爆发了长达7年的战争,各国都面临粮食紧缺的严峻考验,我逐渐成为造福百姓的食物。英国时事评论家科贝尔在1818年发表评论说:“人人都颂扬马铃薯,全世界都喜欢马铃薯,或者假装喜欢马铃薯——那其实是同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