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最高法院的文件中已经规定,对于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原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要一律开庭审理;对于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分子,有组织犯罪案件的首要分子和其他主犯以及其他重大、有影响案件罪犯的减刑、假释,原则上也要开庭审理。对于由于条件所限,不能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要在羁押场所公示,接受其他在押罪犯的监督。这些规定的精神都将在即将公布的刑法修正草案中得到体现。几位参与了本轮刑法修改的学者对这次修改的总体印象是,贯彻了当宽则宽、当严则严的精神,但“宽”的成分多一些。据《南方周末》来源: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