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长翠(资料图片)
女局长用金钱开路,顺利当上忠县副县长;为捞回“成本”,在任上大肆受贿。其中一次竟在县政府大院内收下开发商奉上的20万元“拜年费”。
记者昨日(22日)从重庆市二中院获悉,12月17日,经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忠县原副县长、中振土地整治公司原党委书记龚长翠,因犯受贿罪和行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
受贿 神秘鞋盒
让一块地起死回生
今年8月14日,中振土地整治公司原党委书记龚长翠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办案人员称,龚被刑拘系因其在忠县任职期间出了经济问题。
现年54岁的龚长翠于2001年至2003年3月任忠县国土局长,此前系忠县农经委主任,2003年3月至2007年2月任忠县副县长,分管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等工作。
就在龚长翠任副县长期间,当地一开发商谢某遇到一件棘手的事。2001年,谢某的公司取得忠县一地块的开发权,后该项目一直未启动,也未办理相关开发手续。2003年,谢某准备着手开发该地块时,县国土局以原批复文件已过期为由,拒办相关开发手续。因为按照相关规定,两年未开发的土地,其用地批复就失效。
这可急坏了谢某。他多次找到分管国土资源的副县长龚长翠,希望原用地批复能继续生效。据悉,谢某先是向建委递交了申请,接下来建委负责人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又交分管县领导批示。
忠县政府办一工作人员回忆,他在2003年12月29日将这份申请交给了龚长翠,但到2004年1月30日,龚才在该文件上签下“同意继续延用”几个字。
这个地块为何能够起死回生?谢某交代,2004年1月中旬的一天,他带着一个装有20万元现金的鞋盒来到县政府门前。随后,谢打电话约龚长翠在政府院坝见面,并将该鞋盒交给龚。而龚长翠交代,她收到钱后,明白谢是想在其地块开发上继续享受原有的优惠政策。为此,龚在没有开会研究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同意继续延用”的批示,并于同年3月11日正式下发了文件。
一位副县长光天化日之下在县政府院内收下巨额贿赂,确实令人意外。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龚长翠的辩护律师张兴安在庭审中曾提出,一个县领导在政府院坝公开接受开发商的礼物,其细节令人生疑。因此,张兴安在纵观全案证据后认为,检方指控龚长翠收受谢某20万元尚不能形成证据锁链。不过,市二中院在判决中,确认了龚长翠收受这笔贿赂的事实。
市二中院还审理查明,被告人龚长翠在担任忠县国土局长等职务期间,分别在2002年、2003年和2004年春节期间,收受承建该县滑坡治理工程的蔡某好处费共计3万元。
行贿 官运亨通
竟然是花钱买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