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房地产市场老板也比较看好“以房养老”,用西安北三环一罗姓房地产老板的话说,“现在的人越来越长寿,随着物价上涨,老百姓缴的养老金,到时可能无法实现真正的养老。‘以房养老’给房子多附加了一种功能,让房子合理地‘流动’起来,降低楼市风险。”
陕西模式四种“养老版本”惠及老年人
其实,早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做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向全国听众介绍陕西发展时就表态:陕西正在考虑将住房政策与养老政策结合。下一步陕西要推进以房养老措施,就是到了60岁以后,可以把现在住的房子,由住房管理中心回购,然后用回购的资金养老。另外,陕西还在推动加快养老机构的建设,今年开始,每一个市都要有政府建设的养老机构,逐年推进,让一部分老年人用自己的房子来作为养老资金,住到养老机构里面。
“这一工作由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牵头来做。”省住建厅相关人士称,我省目前仍在前期筹划阶段,相关单位通过分析座谈、调查问卷、数据测算、专家论证等方式,展开调研筹划。有望在明年开始试点,争取“十二五”的后两年推出。据透露,在制度设计上大体上有几种可供借鉴的模式:售房养老、租房养老、反向抵押贷款和保障性住房养老。
推行新政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很重要
由于关于养老金缺口的争议不断,有观点认为“以房养老”是政府在逃避责任。对此,民政部官员日前表示:政府仍将主导保障基本养老,“以房养老”是市场化运作的一种高端化服务,是自愿的行为。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社会学专家石英认为,“以房养老”试点的提出,总体上来说是个好事情。这样的决策抓住了中国养老的趋势,使得养老又多了一个可供选择的模式。不过,目前实行起来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比如产权房的70年使用权限,金融机构也在考虑成本与风险;还有中国多少年来的“养儿防老”观念,有的老人一辈子积蓄买了一套房,最后因养老被银行收了,感情上过不去。
所以,“以房养老”的适用范围有限,主要适应于中等收入、有自由独立产权住房,不与子女住在一起的老人,他们可以积极地去尝试。为了“以房养老”的政策惠及民生而不被吐槽,政府必须下决心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各部门之间积极协调,确保老百姓的核心利益。(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