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3时,西安市长安南路,陕西自然博物馆球形玻璃外立面上,工人正在雾霾中施工。污染天气下,户外工作时,要做好防护措施 记者黄利健摄
-本地情况
西安将重污染天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紧急情况可中断电视节目播报雾霾等灾害预警
“紧急情况下,广播、电视媒体应当立即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或者中断正常播出等方式迅速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持续关注直至预警信号解除。”昨日上午,西安市政府召开常务会,原则通过了《西安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办法》。
《办法》明确,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联动机制。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人口密集区、农业主产区、秦岭生态保护区和气象衍生、次生灾害易发区等敏感地区的监测。重点监测暴雨、暴雪、大雾、霾、雷电、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
重污染天气将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气象灾害的预警级别根据气象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二、三、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标示。一级预警即红色为最高级别。
预警信息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更新和解除,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传播单位在接到信息后,应当无偿承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工作。电视、广播媒体应当立即采用滚动字幕发布分级预警(悬挂气象灾害预警图标直至解除预警),同步发布安全指南,引导民众正确避险防灾,甚至加开视频窗口或者中断正常播出等方式迅速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政府组织开通手机短信“绿色通道”,各通信运营单位落实、健全发布机制,将高等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向全社会用户免费、全网发布。各级、各部门在接到信息后,应当向公众即时传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灾避险。(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