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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崔旭红) 11月25日,记者在商州市区内打出租车时,司机称要增收5角的燃料附加费。
对此情况,记者采访了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的汪科长,他介绍说:由于全省天然气出厂价格从10月20日上调,省上燃气供应单位对供给我市压缩天然气每立方米上调0.60元,致使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经市政府同意,从2010年11月25日起使用天然气的市区出租车加收燃油附加费,每次收取0.50元。现行的运价标准和计费方式不变,附加费随车费一并收取。居民用气由原来的每立方米3元上调到3.6元,商业用气由原来的每立方米3.8元上调到4.4元。
记者还了解到,从10月20日起,陕西省天然气价格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涨0.23元,价格调整后,平均一户居民每月将增加用气支出5.75元。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杨凌等市区及多数县区车用天然气涨价,西安出租车收1元燃气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