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雷红 袁石军)日前,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老龄办等15个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未来5年,全市各级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万名老人500张以上,集中供养能力达到1.5万人以上。
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30.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76%,并呈现出高龄化和空巢化加快发展的趋势,迫切需要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指出,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准入制度,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途径,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要积极搭建养老服务平台,在每个县区选择2-3个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率先建起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善各类服务设施,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为辖区内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老人提供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助等服务。加快建设县级中心敬老院、区域敬老院、乡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光荣院等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到2012年,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达到8300名以上,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到2015年,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人数超过1万名,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新建成社会福利院3所、光荣院1所,床位数达到400张以上。加强老年公寓和养老院等代养型养老机构建设,到2015年,市级和各县区各建成一处代养能力百人以上的示范型养老福利服务中心,社会代养老人总数达到3000名以上。同时,在重点旅游景区附近规划建设一批档次较高、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服务优良的休闲疗养型养老服务机构,吸引异地大中城市老年人来我市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疗养康复和“候鸟”式养老,将我市打造成为大中城市老年人养老、休闲、疗养的乐园。积极鼓励涉老机构、企业积极开发老年服务用品,培育老年消费市场,促进老龄产业不断繁荣发展。
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用地、信贷、税收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市财政按每位老年人年均1元、县区财政按每位老年人年均不低于3元的标准预算老龄事业专项经费,市、县区发行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也要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