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瑚世博)市政府近日出台指导性意见,计划通过政策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到2020年,逐步建立适合基本市情的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管理体系和发展模式,各类尾矿和工业废渣利用率达到60%以上,有价组分回收率达到80%以上,新型建筑材料推广率达到85%以上。
意见明确提出,今后要重点培育扶持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对于具有高新技术含量和科技示范作用的尾矿有价组分回收及新型材料项目优先审批,并给予节能、环保专项资金补贴支持。对新建、改扩建的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用地、用水、用电方面给予优惠。市财政将每年筹措1000万元,县区财政每年筹措不少于500万元,用于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扶持。对于新建的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必须与矿山采选项目同时论证、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对无主尾矿库,采取“谁利用谁收益,谁收益谁治理”的原则,鼓励企业在取得合法手续后开发利用。各县区应合理规划布局尾矿墙体材料和建筑砂粒企业,对于粘土砖场改建尾矿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和利用矿山废石、尾矿建设新的建筑砂粒项目按程序报批,给予优先支持。加大对尾矿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和尾矿砂粒使用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和倡导社会团体首先使用。同时,实行免征增值税、减收企业所得税的办法,积极鼓励企业开展尾矿综合利用。组建商洛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研发中心,负责解决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技术难题,提供技术咨询,实现技术研发成果共享。鼓励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支持加盟尾矿研发中心工作,每年选一批尾矿科技攻关项目进行奖励,同时把尾矿科技攻关项目列入全市重大科技扶持范围,进行成果申报,贡献突出的予以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