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商洛日报》编辑部:
我是丹凤县一名普通的电信用户消费者,叫孙艳萍。2008年10月,我在丹凤县电信公司办理了小灵通入网业务,电话号码为0914-3580905,加入小灵通增量包月套餐业务。作为一名消费者,从当年10月至今,我按月缴费,严格执行电信公司对我的各项要求,是电信公司的忠实用户。
从2012年3月开始,我所使用的小灵通就出现了信号断断续续、时有时无的情况,在县城之内很多地方,甚至在电信局的附近也无法正常使用。我曾就这个问题向电信局反映,得到的答复是因小灵通要退市,所以小灵通基站基本无人维修,劝我改用电信天翼手机。但因小灵通是我平时常用号码,一时还无法更换。我想,作为电信公司,在小灵通面临退市的情况下,应该首先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给我们小灵通用户一个协商的办法。但是,电信公司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态度,面对我们遇到的问题不闻不问,采取让我们自生自灭的方式。无奈之下,我曾经数次拨打电信公司的服务电话10000号以及总经理投诉热线96680反映这个问题,得到的答复都是正在解决之中,期间虽有丹凤县电信局的工作人员和我联系,但都是态度粗暴、无理蛮横。万般无奈之下,我就试着和北京工信部联系,向他们说明了这些情况,在工信部的干预下,丹凤县电信局的工作人员和我取得了联系,也提出了一些解决的方案,但是都是以损害我的根本利益为途径的。作为一名消费者,小灵通退市是客观事实,我不是无理取闹,非要坚持使用小灵通,我可以使用电信天翼手机,但是我要求维护我的根本利益。我希望电信公司不要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了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读者 孙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