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记者 贾书章)今年,商州区检察院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歧视、不偏见、不苛刻、不放弃”的原则,与当地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及其父母等组成帮教小组,进行跟踪教育,坚持回访考察,有效地预防了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为未成年人织起了一道安全防护网。
该院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成立以来,依法做出不捕、不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访考察20多人次。在刘某盗窃一案中,因其是贵州的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过多次联系,其监护人均不愿意到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最终决定与区团委、区妇联等单位联合指派了专门的成年人参与诉讼,起到了良好的帮教作用。未检科率先在全市开通了网络QQ(2375053092)及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在QQ空间专门为青少年转载有关未成年人的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并上传《青春防线》等相关优秀视频。通过这种零距离的接触,打消了未成年人参与交流的种种顾虑,而且便捷、保密的形式也大大降低了工作成本,节约了社会资源。该院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团省委、省检察院、团市委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3年被命名为陕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