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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文明城市的管理者

2014-11-25 10:02:24 来源:

  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讯(张军旗)近年来,商州区依托秦岭丰富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着力打造山水园林城市,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文明。“秦岭最美是商洛,幸福宜居新商州”品牌已深入人心。商州作为商洛市中心城市被省政府列入陕西东南三大旅游圈,并将逐步打造为省会西安的第二生活区。
  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各行各业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商州区市容管理局及其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一班人在城市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提高城市软实力的工作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做出了不懈努力。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学规范转作风树形象活动,作为城市管理者及其执法人员只有不断学习,规范自身行为,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端正自身形象,认真履职,勤勉工作,才能让老百姓信服,得到百姓支持,才能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者及执法人员的积极作用,为建设“生态宜居新商州”的目标做好城市管理保障。
  作风和形象建设是做好城市管理的关键
  城市管理队伍及其执法人员的作风形象直接决定着城市管理的社会形象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及其执法作风和形象建设,事关城市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近年来,区市容管理局及其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执法作风形象建设,定期开展执法队伍法治教育和纪律整顿,党风廉政教育,“转作风、树形象、强素质、勇担当,争做城市文明管理者”等活动,城市管理队伍及其执法形象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一些违反程序规定办案、耍特权、逞威风,态度蛮横,作风粗暴,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纪律松弛,工作中拈轻怕重、执行不力,“懒、缓、散”等现象在个别单位工作中仍时有出现,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究其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式日趋多样化,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新形势的发展对城市管理队伍及其执法作风和执法形象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抓好城市管理队伍及执法形象建设,造就一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整体素质过硬的城市管理者队伍,才能承担起维护社会环境、保障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重任。
  法治观念是形象建设的客观需求
  增强职能意识,树立法治观念。通过思想创新、观念创新、方法创新,树立和巩固法治理念。实践证明,工作思想、工作观念、工作行为、工作作风等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思想观念上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转变城市管理队伍及其执法作风和执法形象,根本出路在统一思想,树立法治理念,也就是规范自身行为,树立与群众路线相一致、与民主法治建设发展趋势相适应、与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相对应的新的城市管理队伍及其执法观念和思维模式。树立法治理念,要重点围绕打牢宗旨观念,履行城市管理职能,推进管理文明,执法文明,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结合工作实际,商州区市容管理局总结出了“六个结合”,在工作中把“六动”落到实处。“六个结合”一是把平时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查找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存在的作风和形象问题及单位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二是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定期调研督查,真正做到转变作风,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三是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相结合,着力强化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全面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四是与量化管理考核相结合,将各项检查评比均纳入量化管理考核范畴;五是与各项工作实际相结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围绕工作任务,细化措施,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六是与年终考核考评相结合,面向服务对象,采取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改正不足。

编辑:崔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