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市政府要求面向乡镇基层干部、教师、医务工作者,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解决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
近日,商洛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切实解决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把解决基层干部住房困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去年12月,商洛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推进,统一规划、相对集中,分级负责、逐级解决”的原则,通过建设过渡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性住房、惠民小区等保障性住房和小户型商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力争用3到5年时间,实现“户均有一套住房”的基本目标。该《意见》下发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基本完成了基层干部职工住房状况调查摸底、规划编制、项目选址、土地供应等工作,13个项目也相继开工建设。
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程实施不规范、工作进展缓慢等主要问题,《通知》进一步指出,解决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的范围是乡镇基层干部、教师、医务工作者。各县区要灵活用好国家现行各项住房保障政策,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廉租房和限价商品房为辅,妥善解决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通知》要求,要根据乡镇基层干部、教师、医务人员人数和住房需求状况,在县城(市区)或重点集镇规划布局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同时,要将“7.23”灾后重建重点镇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尽快启动实施。
《通知》强调,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建设,严格审查,严格执行面积标准,不得随意变更批准的项目规模、套型结构和用途。要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各县区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年底前必须有1-2个项目竣工。市政府将解决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好、成效显著的县区和部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对措施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得纳入优秀考核等次。(作者: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