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在河道上建起了房屋。
本网讯 村民占用河道建房,其中一户是村支书的弟弟。18日,该县防汛办和水政执法部门已介入调查。
举报:占用河道建房影响泄洪
连日来,商南县试马镇八龙村村民不断向记者反映,称有村民在河道建房。对此,记者18日前往八龙村进行实地采访。
村民刘敏(化名)告诉记者,5组有两户村民无视安全,在河道建房屋。另据当地村民讲,就在7月下旬的暴雨后,他们曾向镇政府和县水利部门电话反映了此事,但至今仍没有得到解决。
现场:违建面积300平方米
记者在试马镇八龙村境内的清油河和萝卜沟河交汇处看到,紧挨村民住房的一处河堤已被明显破坏,工人正在用水泥和石块砌柱子,河道上是已经修建起来的房子。
“你再到后面去看,从后面才能看出更改河道的严重性。”在知情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门面房的后面,第二户村民正在用水泥和沙石修补萝卜沟河河道。眼前的景象让记者吃惊:河道两边被人为用水泥砌起一道“石门”,而“石门”上则是修好的房屋。
据村民讲,本来河道流水很顺畅,但就是由于这两户村民修房,缩小了河道,7月下旬暴发的山洪冲下来的树枝、玉米秸秆等物堵塞了“石门”,致使河水外溢冲上街道,将原来乡政府的十多间房屋冲毁。
据了解,在河道建房的两户村民都是八龙村村民,建房面积大约在300平方米。违法建房的两户村民也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其中一户村民告诉记者:“我知道是违法的,但就是想把房子弄大点儿。”
进展:水利执法部门介入调查
随后,记者采访了试马镇副镇长董光波,其告诉记者:“镇上绝对没有给办理建房手续,这是违法建筑。”据董副镇长介绍,在河道建房的村民其中一户是八龙村村支书的弟弟江文富。“施工大概在4月份,镇上也曾阻止但效果不大。”
18日下午记者了解到,商南县防汛办、水政执法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对此,西安晚报将继续关注。文/图记者张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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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违章丁坝、顺坝、围堤、生产堤、高路、高渠、房屋。若违反本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主管部门组织强行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