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方鸣 绪勤 建民)日前,山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集中报废销毁137辆涉案车辆,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山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集中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积极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净化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扣涉案机动车167辆,经核查达报废年限的车辆137辆,其中摩托车113辆、小轿车10辆、三轮摩托车14辆。8月19日,该县交管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依法查扣的交通违法机动车,在《商洛日报》公告后三个月内,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手续且愈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无牌、假牌、报废车辆和因交通事故损坏严重、无赔偿能力的137辆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进行了集中销毁,从源头上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