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崔旭红 刘蕾) 记者从10月9日召开的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会上获悉,我市将从2010年到2012年通过新建、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房源17500套、新增租赁住房补贴7050户;新建经济适用房117444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9100套;新建限价商品房9316套;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11500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8600户;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危旧房)1700户;农村危房改造31600户。其中,今年将新增廉租住房(包括新建、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62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112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045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420套;限价商品房868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10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040户;林业棚户区改造(危旧房)652户;农村危房改造6490户。
根据市上规定,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实施将按照中心城市以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为主,适当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县城和重点镇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适当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原则实施。采取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适当发展廉租住房和限价商品房方式,着力解决乡镇基层干部、教师、医务工作者的住房困难问题。将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纳入我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对进城落户区的居民户口的家庭,符合城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因受房源限制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实施政府住房租赁补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工作,进城落户取得居民户口自愿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部门不得强制规定所选住房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