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刘峥)近日,市药检所在检验中发现一批次假药--康鑫骨刺痛胶囊
该药是商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送样,标示生产企业:河南省康鑫药业有限公司,厂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路108号,包装规格:0.4g×100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3064。市药检所收到该药品后经多方查询对比,判定该药品纯属假药。
经查询对比发现该药品:一是质量标准空白。在现有的药品标准中进行查找,没有找到该药品所执行的法定质量标准;二是套用其他药品批准文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标示为:国药准字Z19983064,经查询该批准文号的药品为河南华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风湿骨痛丸;三是联系人回避问题。按药品包装盒和说明书上所标示的电话号码(0393-2861586、013938338678)进行联系,电话接听人对我所工作人员所提出的问题避而不答,只说他们药品如何有效、如何好,当询问该药品执行标准时电话接听人立即将电话挂断,此后再也不接听电话;四是内外包装标示的信息内容不相符。药品外包装盒上的批号为2010年03月01日、生产日期为2010年03月01日、有效期为2013年03月01日;内包装塑料瓶上的批号为2010年04月01日、生产日期为2010年04月01日、有效期为2013年04月02日;外包装盒标生产企业名称为河南省康鑫药业有限公司,药品说明书上所盖印章为河南省濮阳市康鑫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内外包装标示的相关信息明显不相符;五是没有网站信息。经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没有该药品品名、标示生产厂家及其相关信息;六是说明书内容不规范。该药品说明书后附有"严正声明:欲购此药,务必先与我们通话联系,直接汇款邮寄更好"等不符合药品说明书规范的违规行为。
药检人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时,首先从内外包装上查对药品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等药品相关信息是否一致,再次可根据厂家标示电话进行联系咨询,最后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验证,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