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洛市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11个政策性惠民文件全部出台,从政策机制上保证了农民进城落户工作的推进实施。
这11个政策性文件是:一,《商洛市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实施细则》;二,《关于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实施细则》;三,《关于全市推进有条件农村进城落户居民子女教育实施意见》;四,《关于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民政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五,《商洛市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六,《关于进城落户农村居民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七,《关于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的实施方案》;八,《关于落实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商洛市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实施办法》;十,转发省上《关于大力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陕西省接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十一,转发《陕西省接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上述11个政策规定,对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的权力、补助标准、落户办理程序,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入学就学、接受平等教育,进城农村居民享受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就业扶持政策,基本医疗保险,进城落户农民从事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可享受的卫生服务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等均做了明确规定。(商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