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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780万元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

2011-07-08 08:26:01 来源:

  本网讯 (记者 方由朝) 7月6日,记者从市扶贫局获悉,市上今年将补助财政扶贫资金780万元,在全市23个贫困村3207个贫困户中,扶持贫困群众发展设施大棚菜、设施养鸡、核桃种植、茶叶建园、养猪养牛、种烟种药等能让群众快速增收见效的生产发展项目,旨在加快推进全市23个贫困村群众的脱贫致富步伐。

  据市扶贫部门介绍,全市启动的780万元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是专项安排用于培育和发展贫困地区优势产业,提高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收入水平的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包括连片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中安排的产业开发项目和产业扶贫项目中安排的生产发展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为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及其它增收产业所需建设的设施、购买种苗种畜等费用的补助。扶持对象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中登记在册的贫困户;连片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中安排的产业开发项目,主要扶持本村内经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登记在册的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中安排的生产发展项目,重点扶持未列入连片开发整村推进项目规划的村中登记在册的贫困户。补助标准和方式是,贫困户发展传统种养业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和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区扶贫、财政部门依据本县区农民增收主要产业制定;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为财政无偿资金项目,按照《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一卡(折)通”直补到户。

  据悉,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和取得成效,市上要求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信息、技术等服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转移、挪用、拖欠、挤占项目资金的,要如数追回违规违纪资金,相应扣减下年度扶持资金规模,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目前全市23个贫困村的生产发展项目已确定,计划在全市23个贫困村扶持的户数也已基本确定,条件好的部分县区已对确定的项目开始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