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刘占良) 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能,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对因行政、事业单位撤并、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因不存在职工安置和债务问题,依法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于原老工业基地搬迁后的企业和一些职工少、债务少,已停产的小型国有企业,采用土地储备、企业自行招商兼并和联合开发等方式,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产和闲置房地产;对一些已停产倒闭,职工较多,债务复杂的国有企业,依靠政府力量,成立专项处置工作小组妥善处理,盘活存量土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了商州区杨峪河镇下赵塬村“空心村”治理试点工作,新增耕地200亩。结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对山阳县银花镇上店子“空心村”治理项目进行试点,建设规模12.25公顷,新增耕地165亩。2011年他们在商南县进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积极通过对农村“空心村”改造和对农村低效工矿建设用地进行复垦等形式,将腾出的土地指标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减少新增建设用地的压力。
同时,市国土部门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和支柱产业用地。对申请的项目用地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标准,严格进行审查和会审,杜绝了在土地审批中违反土地规划行为的发生。市国土局牵头组建项目管理处承担的市级重点项目进展顺利,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市国土局获市政府“2010年度保障突破发展建设用地特别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