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李雪鹏)2011年10月12日~24日,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受省发改委委托,组织省水利厅、省水土保持局,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务局,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省市联合检查验收组,于对商洛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简称“丹治”工程)一期(2007~2010年)进行了省级竣工验收,全市六县区全部通过验收。
2006年,我市商州、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6县区列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近期实施范围,从2007年~2010年,省上下达我市“丹治”工程小流域138条,项目区总土地面积6743.33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81.26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1232.67km2,生态修复2148.59km2。全市“丹治”工程一期工程于2007年10月份动工,止2011年6月底,六县区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81.04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1231.59 km2,生态修复面积2149.45 km2,占计划任务3381.26 km2的100%。共完成投资7877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1856万元,省级配套2281万元,群众投劳折资34642万元。
按照《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检查验收办法》,验收组在县级自查验收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了商洛市2007—2010年以来实施的70条小流域项目,从项目计划及投资管理、规划目标、工程措施数量和质量、资金拨付、工程效益、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抽查和审核。通过外业抽查和内业审核,经认真评议,认为商洛市各级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部门配合,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达到了预期目标,一致同意2009—2010年度项目通过省级年度检查验收,“丹治”工程一期通过省级竣工验收。
验收组要求商洛市进一步落实“丹治”工程一期治理措施的管护责任,确保治理效益长期发挥;对“丹治”工程二期在选点上要按照沿城、沿路、沿河的“三沿”建设思路,优先考虑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等因素,合理选定小流域,尽快开展小流域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实现“一江清水供北京” 。
检查验收组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局总工程师刘利年带队,省水土保持局生态建设处徐凌云处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王建领参加了柞水县的检查验收工作,市水务局王曦局长、姚新实副局长参加了各县区的检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