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方由朝)日前,市总工会在全市启动为困难家庭子女资助入学交通费和第一个月生活费的“金秋助学”活动,每位困难学生可获得1000元资助金。
2005年市总工会开始实施“金秋助学”活动,到2011年先后投入169万元,资助2344名考入高校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入学。今年“金秋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是2012年考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本科院校(不含军事院校和全国重点师范大学),并且未受市慈善协会等机构资助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在资助范围,夫妇双方下岗或失业、享受低保、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子女,或者夫妇一方下岗或失业、享受低保,而另一方无业或为农村户口,经济收入很低的困难职工子女;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花费巨大,又未参加医保,或者因严重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十分困难的职工子女;因工伤、事故、残疾、大病等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农民工(有劳动合同)子女;困难单亲女职工家庭子女等。
活动从8月上旬开始,申请程序为困难职工或农民工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基层单位工会初审合格后,分别将相关材料报市、县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分别由市、县区总工会审批,批准资助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由市、县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发放助学金。
市总工会提醒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要准备好个人助学申请、困难职工档案表(已建档的不填)、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审批表;夫妻双方下岗证(或无业证明)、家庭低保证、单亲女工证明或直系亲属县级以上医院大病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结算单复印件、意外灾害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学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等复印件。 困难农民工要提供以困难农民工名义的个人助学申请、困难职工档案表、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审批表、劳动合同复印件、家庭低保证或家庭成员的县级以上医院工伤、事故、大病住院等相关证明、意外灾害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学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