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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2012-10-31 08:12:34 来源:

  本网讯 (记者 王尚锋)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火灾防控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打赢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市政府发出通知决定从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通知要求,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市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范围是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小商场、小学校、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同时,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也纳入这次排查整治范围。内容涉及消防安全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确定是否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等多项内容。

  市上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动员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各级要依法责令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要敢于碰硬,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处罚的坚决处罚,严格执行“五个一律”硬措施: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不达标,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活动板房等临时建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停止使用;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地下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不达标,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