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陈冲)10月26日,我市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推进会。对全市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讨论修改了《商洛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考核暂行办法》,听取了各成员单位对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的推行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会议指出,去年6月以来,各县区、市直成员单位领导重视,工作积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编制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实现了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及各部门的互联互通。截至2012年10月25日,发布各类项目信息共1477条,其中,县区发布1122条,市直成员单位发布355条。但在检查和巡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制度不健全。部分单位没有确立专人负责、专人维护发布信息,导致部分县区和市直部门栏目链接不上,有的能链接但没内容;二是个别单位至今尚未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平台,有的单位建立了专栏,但专栏设置不规范,没有按文件要求制作,没有项目信息内容或项目编码;三是内容公开不全面,未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内容;四是信息量采集少,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仅发布过一两次信息。
会议要求,各县区、市直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没有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专栏设置不规范的;公开内容不全的;未设立发布计数器及项目信息采集发布时间的;没有与市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平台链接的单位,或链接地址丢失的单位,要在2012年11月20日前全部纠正到位。
对消极懈怠、工作不力、信息发布明显滞后的县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搞地方和行业保护,不及时公开,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责任追究;对因工作失职,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