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王涛)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11月1日,我市召开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会。
会议指出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依据。其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行政效率和行政机关的权威、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提高政府决策水平,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的主要途径;是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措施,要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科学设计工作流程,又要尽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把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遵循程序规则制定规范性文件,不能违反程序操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发扬民主,遵循民主决策程序。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要向社会公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文件实施的社会效果;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项规定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格式、时限的要求,将各自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送市政府备案审查,做到出台一件及时报备一件,防止和避免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不能“以逸待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在文件上标注有效期。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与上级机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修改或者废止;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三统一”制度,不能浅尝辄止。政府法制机构对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公布前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适时集中统一公布。不断提高其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