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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2013-01-28 09:34:13 来源:

  本网讯 (记者 方由朝)1月22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林业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认真做好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和挂牌保护工作,依法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我市古树名木数量众多,各县区要健全古树名木的动态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保护措施,坚决制止并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不准在古树名木上钉钉、挂物和刻划,严禁倒卖、砍伐、损坏和擅自移栽古树名木,不准攀折树枝、剥损树皮,不准利用古树名木搭建各类设施,工程建设遇到古树名木要尽可能避让,确实无法避让需要砍伐或移栽的,要依照《森林法》规定,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必须要移植古树名木的,须按规定报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充分论证,并有稳妥可行的移植、保护方案后才能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要明确古树名木管理责任,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经费,用于对古树名木的抢救、复壮和保护设施的建设维修,以及承担对管护经费有困难者的补助。对故意破坏古树名木的直接责任人要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王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