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记者 刘占良)5月3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一季度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758元,增长15.1%,尽管同比增速回落0.7个百分点,但较全省平均水平高0.6个百分点。
据悉,我市农民收入的主要特点是,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增长点。一季度我市劳动力转移57.3万人次,创经济收入42.9亿元,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018元,劳务经济已经成为全市农民增收的“发动机”和“火车头”。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一季度我市农民家庭经营性现金收入人均495元,占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28.1%,比去年同期增长15.7%,家庭经营收入是实现农民增收的主渠道。财产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补充。一季度我市农民财产性收入人均4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比去年同期增长12.5%。转移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新的亮点。一季度我市农民转移性收入人均200元,占农民纯收入11.3%,比去年同期增长3.6%。
虽然一季度我市农民收入有所增长,但仍存在劳务输出难度有所加大,产业增收面临规模和效益上难以突破等问题,农村“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缺乏规模,覆盖面小;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市场流通还不尽通畅,流通环节成本较高;农产品加工企业少,规模小,市场化、规范运作程度低等需要突破的难题。
为尽快促进农民增收相关部门建议,要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继续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中增收,确保家庭经营收入稳中有增;立足产业发展,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落实惠农政策,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